一、公示期限
2022年4月11日-4月17日
二、受理意见单位及电话
学工办电话:023-62769842
电子邮箱:646104746@qq.com
三、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
(一)党员和群众对公示对象有异议或意见的请以书面、电话、电子邮件或来人等方式反映。
(二)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,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真实、具体。
(三)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。
序号
姓名
性别
民族
出生 年月日
学号/工号
年级/专业/班级
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
1
但艾蔓
女
汉族
20010714
2019233103
19视传1班
20210409
2
任冀星
20000913
2019233106
20210322
3
李佳玥
20010727
2020423137
20视传3班
4
冉夙宏
20011210
2020423157
5
全欢欢
20010102
2020423068
20视传1班
6
龙丹
20020513
2020423045
20视传2班
7
赵俊峰
男
20010505
2020423004
20服装1班
20210407
8
尹轲轩
20000705
2019233328
9
王钰塾
20021006
2020423043
20服装2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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