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实施办法(试行)
重工商大〔2014〕187号
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,为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需要,相对科学地反映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和课程建设水平,切实提高本科课堂教学质量,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评价目的
评价目的是以评促教,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,提高本科课堂教学质量,同时为学校教学工作相关决策提供有效信息,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。
二、指导思想
从“关注教师的教”向“关注学生的学”转变。即设计学生评教指标从学生角度出发,主要从教师关爱学生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师品行、学生学习收获等五个方面考评。
三、评价范围
评价范围包括所有全日制本科课程的课堂教学(实践教学环节除外)。评价对象包括“教师”和“课程”,即某课程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和课程开课价值,即“人·课”。但学生对课程开课价值的评价不在当学期进行,在大四年级学生中或毕业后校友中进行单项调查,并且不与任课教师对应。
四、评价指标
根据课程性质,按照理论课、实验/实训课、体育课、外语/双语课等四种类型分别制订评价指标。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,每项评教指标分为“非常满意”、“满意”、“基本满意”、“不满意”、“非常不满意”五个等级。学生在评价时根据指标内涵和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,评出相应的等级。
五、学生评教流程与统计说明
(一)学生在学校规定评教时间登录“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教务管理系统”之“WEB服务管理子系统”,进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评教页面,并在规定评教时间内完成对本学期学习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评价。
(二)学生网上评教采用分散、自主评价方式,在规定评教时间内,凭学号和密码登录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教学管理系统,进入“教学质量评价”模块,根据提示进行操作即可。学生可在开放式问卷中对教师的教学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(三)所有学生均应对教学质量评价中所列的每门课程进行评价,学生必须独立完成评价任务,不能相互干扰,不得弄虚作假,更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替他人评价,一经发现,将严肃处理。
(四)为确保学生评教的公平公正,每学期11周左右,教务处通知学院和教师按照“取消评教资格学生名单的通知”,任课教师有权在正式评教前向学院提交不具备评教资格的学生名单,名单由各学院审核汇总后提交教务处,系统管理人员取消其参评资格。
(五)任课教师可根据以下情况取消学生的评教资格:任课教师随机3次点名未到堂;缺交作业、实验报告等达到或超过1/3;抄袭作业、课程论文、实验报告等;扰乱课堂教学秩序等者;系统中有选课学生名单,但未在该教学班上课。被取消评教资格的学生数应控制在教学班人数的20%以内。
(六)学校统计学生评教结果中,教务信息系统自动删除评教人数少于10人的课程,每门课程的最终评教成绩数据均由系统自动去掉上下10%(最高和最低)的评分数据,同一教师在不同班级担任同一门课程,系统自动进行成绩合并。
(七)教务处于每学期初统计上学期课堂教学情况学生评教结果,统计完毕后及时反馈给各学院。学生评教经过教务信息系统统计,只向学院和任课教师提供最终评教成绩,以及转达学生的意见建议,并不提供学生个人的原始评教信息。
六、学生评教结果的运用
(一)学生评教结果是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,并为教师评优评奖、评定职称等提供参考。
(二)学校向各学院反馈学生评教结果,学院应将学生评教结果及时向教师反馈,教师也可以直接登录上网查询自己的评教结果。任课教师对评教中学生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及时核对整改。
(三)评教成绩综合学生评教与校督导督察委员评教结果等因素。对学生评教成绩失实的,学校将委派校督导督察委员会进行听课甄别。
七、其它
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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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1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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